近日,海南省教育廳轉發《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并就職業學校學生實習事項提出要求。省教育廳強調,各校要落實實習管理主體責任,守住實習管理底線與紅線。不得強制安排學生到指定單位進行崗位實習,不得以取消學籍、不予發放畢業證等名義將實習簡單與畢業證掛鉤、捆綁。
- 實習工作列為學校領導干部考核評價指標
省教育廳要求,各職業院校要成立實習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統籌管理本校的學生實習管理工作。校長擔任組長,為第一責任人。分管校領導及其他領導班子成員任副組長,明確責任。完善職業教育考核指標體系,把實習工作列為學校領導干部和學校辦學質量考核評價指標。
省教育廳強調,各職業院校要根據《規定》中對實習組織、實習管理、實習考核、安全職責和保障措施等的基本要求,以及“無協議不實習”、1個“嚴禁”、27個“不得”的底線和紅線,制定本校實習管理工作規范及工作流程,對全校各部門在實習管理工作中的工作職責、工作要求,細化管理責任,保證有責可追,有失可查。職業院校、實習單位、學生在開展崗位實習前須以教育部發布的實習協議示范文本為基礎,簽訂三方實習協議。不得強制安排學生到指定單位進行崗位實習,不得以取消學籍、不予發放畢業證等名義將實習簡單與畢業證掛鉤、捆綁。同時要加強監管,會同實習單位嚴格履行實習協議,切實保障學生合法權益。
- 實現實習登記備案全覆蓋、過程動態監管全覆蓋
同時,實現信息化實習管理,落實實習管理協同機制。海南省將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制定出臺《海南省職業院校學生實習管理實施細則》,對職業院校學生實習管理工作進一步細化。海南將統籌利用學生管理信息系統等現有資源,在2022年3月底前啟動建設中職學校省級實習管理信息系統并逐步完善,實現實習登記備案全覆蓋、過程動態監管全覆蓋。
此外,各職業學校要與行政主管部門、合作實習企業、學生家長建立完善實習管理協同機制,建立實習備案制度、實習指導教師制度、實習單位黑名單制度、崗前培訓制度、實習考核評價制度、日常巡視制度、學生實習信息通報制度、學生實習強制保險制度、安全管理規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制度。要與實習單位共同制定實習信息定期通報、實習學生住宿和請銷假等制度;要利用信息化平臺建立認識實習和崗位實習分類管理臺賬,落實對各類實習方式、時間、地點、專業對口、保險、合法權益、安全管理的相關要求;要建立學生崗位實習企業臺賬、知情同意書臺賬、實習問題登記反饋臺賬等。
- 建立電話監督咨詢機制,專人負責接聽
海南省教育廳強調,加強實習工作應急管理,強化實習監管和問責。針對職業院校突出問題、關鍵時段、重點領域,結合教育督導、治安管理、安全生產檢查、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勞動保障監察、工商執法等,采取“雙隨機一公開”方式開展專項排查、重點抽查。準確把握可能存在的風險、隱患、違規違紀情況及有關環節,結合本區域實際,細化工作方案,聯合有關部門開展專項排查,通過座談、師生個別訪談、查閱相關資料等多種方式深入基層了解情況。各職業院校每學期期末要組織1次自查、加強日常監管,特別是加強實習安全管理,健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制度機制。各職業院校校級黨組織和主要負責人對自查工作負主體責任。
此外,各有關市縣教育局、職業院校要建立電話監督咨詢機制,專人負責接聽。建立監督咨詢電話記錄臺賬,及時解答學生及家長實習相關政策、并協調處理情況反映。建立實習管理情況反映和問題線索臺賬,整改一個銷號一個。各有關市縣教育局、職業院校監督舉報電話和電子郵箱由省教育廳統一公開發布,暢通維權投訴渠道,提高侵權查處力度,把實習安全作為加強職業學校規范管理的重點工作常抓不懈。省教育廳將聯合有關部門對監管不力、問題頻發、社會反響強烈的職業院校和市縣,進行通報批評;對敷衍塞責、屢推不動、治理不力的職業院校和市縣,約談有關責任人,督促落實主體責任。
來源: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