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教高字〔2022〕2號
各市教育(教體)局,有關高等學校: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推動現代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21〕43號)、《國務院關于印發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國發〔2019〕4號)和《教育部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整省推進提質培優建設職業教育創新發展高地的意見》(魯政發〔2020〕3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確定2022年職業院校與本科高校對口貫通分段培養試點學校、專業及招生規模。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學校、專業及招生規模
(一)“3+2”對口貫通分段培養試點高職院校50所,共計91個專業點,銜接本科高校28所,招生規模4730人。
(二)“3+4”對口貫通分段培養非師范類試點中職學校27所,共計36個專業點,銜接本科高校14所,招生規模1450人;師范類“3+4”試點中職學校5所,共計6個專業點,銜接本科高校4所,招生規模570人。
二、招生范圍和報名資格
“3+2”貫通培養高職階段招生范圍為參加山東省2022年夏季普通高校考試招生統一考試,且高考成績不低于我省普通類一段線下50分的考生。
“3+4”貫通培養中職階段招生范圍為各設區的市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學籍注冊地為所在市,且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位次排名在所在市報考高中階段學校學生的前55%,非考試科目的考查科目成績在合格以上。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以分數呈現的按各科總分排名計算,以等級呈現或以“分數+等級”呈現的參照前55%的比例由各市確定報名資格。招生過程中生源不足市要及時報告我廳,由我廳調整到生源充足的市安排招生。
三、錄取
“3+2”貫通培養考生錄取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考生在普通類常規批填報志愿,由高職院校根據高考錄取規則錄取并辦理錄取手續。
“3+4”貫通培養考生錄取工作由各市教育(教體)局統一領導,由各設區的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通過各市高中階段考試招生統一錄取工作平臺組織實施。“3+4”貫通培養的招生錄取工作需在普通高中錄取之前進行,在公布的計劃內,依據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錄取符合規定要求的學生,經公示無異議后,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核并辦理錄取手續。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貫通培養試點工作。職業院校與本科高校對口貫通分段培養是我省現代職教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培養高層次技術型、工程型以及其他應用型、復合型人才的重要探索。各職業院校要堅持文化與技能并重,確保培養質量;各本科高校要更新觀念,積極介入、主動作為,全過程、全方位融入貫通培養各階段。各試點院校不得擅自停止合作,確需調整的,應報我廳研究同意。
(二)嚴格執行人才培養方案。調整專業名稱和更換合作學校的專業點要按照《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職業院校與本科高校對口貫通分段培養試點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制定工作的通知》(魯教高字〔2013〕20號)要求,堅持一體化設計理念,共同研究制定充分體現貫通性和應用性的人才培養方案和課程標準,并于2022年7月30日前報送我廳高教處、職教處。其他院校要繼續強化交流協作、共同做好教育教學工作,確保人才培養質量。
(三)多途徑宣傳好貫通培養政策。各市教育(教體)局、各試點院校要通過微信、微博、網絡、報刊、廣播、電視及致中學生的一封信等多種途徑和方式,特別是充分發揮新媒體作用,對貫通培養政策進行準確、全面宣傳和解讀,讓考生、家長充分了解、熟悉政策,不得使用“直升本科”等詞句表述,避免誤解誤讀。學生入學后,要以明白紙形式將貫通培養政策傳達到每一名學生。
(四)嚴肅貫通培養考試招生紀律。要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和招生信息“十公開”要求,加大貫通培養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簡章、考生資格、錄取程序和結果等公開力度,確保公平公正、公開透明。要嚴格執行招生計劃,不得突破計劃,不得在招生或培養階段擅自許諾轉段比例。一旦發現相關違規違紀行為,將嚴肅查處并依規依紀依法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
五、保障措施
(一)我廳將通盤考慮試點本科高校轉段計劃安排,結合貫通培養實際,科學合理安排學校本科招生計劃總規模。
(二)我廳將開展對口貫通分段培養質量檢查評估,培養質量與現代職業教育質量提升計劃項目和資金安排掛鉤。對辦學質量高、合作成效好的專業點給予激勵。對辦學質量低、合作成效差的專業點予以通報。健全有增有減、優勝劣汰的動態調整機制,轉段考試通過率低于60%的專業點,暫停1年招生資格,整改后經檢查評估培養質量仍然達不到要求的,不再承擔試點任務;連續2年轉段考試通過率低于80%的專業點,不再承擔試點任務。
附件:2022年職業院校與本科高校對口貫通分段培養試點學校、專業及招生規模
山東省教育廳
2022年4月13日
來源:山東省教育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