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職教學會黨建工作委員會主任
中國教育報刊社原黨委書記、社長
李曜升
2022年6月30日
今天分論壇的主題是:職業教育立德樹人。作為學會黨建工作委員會的成員,我在想,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和立德樹人究竟是什么關系呢?《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明確指出:“高校黨組織應當把立德樹人作為根本任務(見第二十九條),把立德樹人成效作為檢驗高校黨的建設工作的根本標準(見第四條)。”基于這一落點,我匯報的題目是,“職業學校黨的領導與實現路徑”,分三個部分,也呼應學會主論壇學法、懂法、踐法的三個層次,與各位交流,時間關系,只能是個大體的思路與綱目。
一、學法:從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和黨內法規的有機統一,貫通理解黨對職業學校領導的表述
1.以憲法為根據修訂的職業教育法,將黨對職業教育的領導和對職業學校的領導體制以法律形式做了明確規定:
總則第四條 “職業教育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德 技并修,堅持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堅持面向市場、促進就 業,堅持面向實踐、強化能力,堅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
第四章: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第35條:“公辦職業學校實行中國共產黨職業學校基層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中國共產黨職業學校基層組織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和有關規定,全面領導學校工作,支持校長獨立負責地行使職權。民辦職業學校依法健全決策機制,強化學校的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政治功能,保證其在學校重 大事項決策、監督、執行各環節有效發揮作用。校長全面負責本學校教學、科學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校長通過校長辦公會或者校務會議行使職權,依法接受監督。”
新法是法律,不可能長篇幅,太具體,往往用最凝練的法律語言表述最重要的內容。需要我們從新法與黨內法規的有機統一,貫通理解黨對職業學校領導的原則和精神。
涉及黨對學校領導的黨內法規與規范性文件,主要有《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和《關于建立中小學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的意見》(試行)。
2.2021年4月16日中共中央發布的《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10章39條,是黨內法規制度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高校依規治黨的重要遵循。梳理黨對職業學校的領導,具體有政治領導、領導體制、領導指向、領導責任、領導職責等五個方面的表述:
——政治領導:即,社會主義辦學方向、黨的教育方針、“兩為”使命、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等。
——領導體制:總則第三條規定了高校領導體制:“高校實行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高校黨的委員會(以下簡稱高校黨委)全面領導學校工作,支持校長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的規定積極主動、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保證教學、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項任務的完成。
高校黨委實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凡屬重大問題都應當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黨委集體討論,作出決定;黨委成員應當根據集體的決定和分工,切實履行職責。
——領導指向:主要有三處強調:
總則第三條指出:“高校黨的委員會(以下簡稱高校黨委)全面領導學校工作,
總則第四條高校黨組織工作應當遵循以下原則:(一)堅持黨管辦學方向、黨管干部、黨管人才、黨管意識形態,領導改革發展——。
第三章主要職責第十條第七款指出:高校黨委“領導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
第八款指出,高校黨委“領導學校群團組織、學術組織和教職工代表大會。”(黨的領導與學校治理體系的關系)
第七章思想政治工作第27條指出:“高校黨委應當牢牢掌握黨對學校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權,統一領導學校思想政治工作。”
——領導責任:高校黨委承擔管黨治黨、辦學治校主體責任,履行學校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
——領導職責:第三章 主要職責 第十條 指出:“高校黨委承擔管黨治黨、辦學治校主體責任,把方向、管大局、作決策、抓班子、帶隊伍、保落實。
3.《關于建立中小學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的意見》(試行)
文件分五大部分15條,專論黨對中小學的領導體制
第一條發揮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作用開宗明義確定了黨組織對學校的全面領導和領導職責。
(一)中小學校黨組織全面領導學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決策、抓班子、帶隊伍、保落實的領導職責。
4.法律和黨內法規互為參見,關于黨對職業學校領導的規定是有機統一的。
新《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第四章: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第35條指出:“公辦職業學校實行中國共產黨職業學校基層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中國共產黨職業學校基層組織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和有關規定,全面領導學校工作,支持校長獨立負責地行使職權。
《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第一條 為了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和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堅持和加強黨對普通高等學校的全面領導,加強和改進高校黨的建設,扎根中國大地辦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大學,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有關法律,制定本條例。
《條例》總則第三條:高校實行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高校黨的委員會(以下簡稱高校黨委)全面領導學校工作,支持校長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的規定積極主動、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保證教學、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項任務的完成。
(高教法第三十九條:國家舉辦的高等學校實行中國共產黨高等學校基層委員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中國共產黨高等學校基層委員會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和有關規定,統一領導學校工作,支持校長獨立負責地行使職權。)
《關于建立中小學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的意見》(試行)總則第一條指出:為全面貫徹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和黨的教育方針,堅持和加強黨對中小學校的全面領導,根據黨章和有關黨內法規、國家法律,現就建立中小學校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提出如下意見。
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作此梳理,希望有助于大家在貫徹法律法規中,全面、系統把握主要精神。
二、懂法:從黨務、黨建、跳到黨的領導站位和層次,領悟黨對職業學校領導的核心要義
新法關于黨對職業學校領導重點兩條:全面領導、領導體制。兩部黨內法規對學校黨組織的領導職責作了18個字的規定。
1.全面領導:側重全面二字來理解黨對職業學校的領導,有助于我們從戰術戰役跳到戰略整體,從模塊思維跳到到系統集成思考問題,謀篇布局,更好地堅持和加強黨對職業學校的領導。
在指導思想上有了“全面領導”的意識和自覺,就能夠按照《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總則第四條要求的那樣:“把黨的領導落實到高校辦學治校全過程各方面;把政治標準和政治要求貫穿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以及制度建設、反腐敗斗爭始終;為高校改革發展穩定、完成黨和國家重大戰略任務提供思想保證、政治保證、組織保證;把立德樹人成效作為檢驗黨的建設工作的根本標準。全面增強高校基層黨組織生機活力。”
2.領導體制:習近平在2018年全國組織工作會議上的一段講話,對我們理解黨對學校領導體制的深遠意義非常重要,習近平總書記說,“這里,我想特別強調一下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問題。在高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是明確的,但把黨的領導貫穿辦學治校、教書育人全過程則存在較大差距。在中小學、醫院、科研院所,黨組織領導的校長(院長、所長)負責制還沒有建立起來。至于社會組織特別是各種學會、協會的黨建工作,大多沒有真正破題。”
由此可見,為什么學會一換屆,魯昕會長就推動籌備成立黨建工作委員會。現在,中小學正在貫徹落實《關于建立中小學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的意見》,北京等地也相繼出臺了落實意見,前段,《學習時報》專版刊登了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校長、專家的文章,黨建工作委員會準備適時組織召開交流會。需要我們從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來把握推動。
3.領導職責:即,“把方向、管大局、作決策、抓班子、帶隊伍、保落實”,這是高校黨委和中小學黨組織需要履行的領導職責。
三、踐法:用戰略思維和系統觀念把黨對職業院校的全面領導、領導體制、領導職責轉化為工作思路和管理流程
轉化這個問題在我大腦翻來覆去的想,有一年多了。為什么,因為,整體大于部分之和。因為,馬克思主義哲學認為,認識世界的目的在于改造世界。
結合自己在中國教育報刊社推動改革與發展的實踐經驗,設想把黨對職業院校的全面領導、領導體制、領導職責三大部分集成到一個戰略領導的邏輯鏈里,這個邏輯鏈有五個環節,叫五個抓:其中,全面領導主要通過抓戰略實現,領導體制專列,18個字領導職責分別歸屬于五個抓展開。
1.抓戰略,把方向、管大局、用新法紅利賦能戰略規劃,實現黨對職業學校的全面領導。
2.抓領導體制,健全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履行抓班子、作決策(求同存異,把決策的重點放在戰略上)的領導職責。
3.抓組織力,帶隊伍:組織行為(組織的能量是無窮的)、文化鑄魂(讓上層建筑反作用于經濟基礎)、激勵機制(把管理的重心放在調節生產關系上,讓生產關系適應生產力)。
4.抓執行力,保落實:強化政治責任、著眼戰略目標、注重戰役協同和跨界協調。
5.抓主攻方向、三全育人思政課;三教改革數字化;按照核心業務重塑組織架構。
這五個抓是落實黨對職業學校領導的戰略抓手,時間關系,這里只能點個題,無法一一具體展開了。同時,這些思考,自知帶有明顯的理想化、主觀化色彩,作為一個宏觀的理論和實踐課題,希望與同志們一起探討、不斷完善。
2022年7月7日
來源:中國職業技術教育協會